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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倡导“尊重的教育”新理念

建立融洽、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
2000-11-24 来源:光明日报 肖玉华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启动的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年”,开篇便提出“尊重的教育”这一新理念。校长史宁中说:“尊重的教育”是针对施教者对教育者管教过严、平等交流过少的情况提出来的,目的是通过倡导这一教育理念,使施教者与受教育者建立一种融洽、和谐、平等的关系,为青少年创造能力的发挥提供自由的空间和良好的氛围。

史宁中说:东北师大的目标是建成一流的师范大学,这就必须形成一个与之相匹配的教育理念;而一所大学的教育理念,都是在长期发展中浓缩出来的带有发展指向性的整体教育观,反映一所大学的教育精神和价值取向。我们倡导“尊重教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尊重教育规律,即教师在教学中要按照教育规律而不是按照个人主观愿望实施每一项教育活动;二是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善于发现人才,创造条件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使更多的学生早日成才;三是尊重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四是尊重教育对象的人格人性,主要指创造和谐的教育环境,消除师生对立,尊重学生的个性、独立性、选择性和创造性,使我们培养的人才有志向、有个性、有特色、有质量。

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为己任的东北师大提出“尊重的教育”这一理念后,很快得到全校各院系师生的认同。校党委书记盛连喜认为,我们倡导“尊重的教育”,作为一种精神首先是对东北师大每一名教职工提出来的,既是对教育者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受教育者提出的要求。同时,倡导“尊重的教育”,不是让教师对学生放任自流和迁就,也不是让教师丢下教育的责任,相反是以引导、关心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自尊心,让受教育者产生一种高度的学习自觉性和道德修养自律性,促进受教育者主动、全面发展。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典型特点是专制,反映到教育上就是灌输加棍棒,这一历史传统至今仍有很深的根基,仍是我国基础教育中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此,我们提出“尊重的教育”,是探索用这一教育理念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以形成我校自己的人才培养氛围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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